丹江口地处鄂西北,汉水中上游。东与老河口市交界,南与房县接壤,东南与谷城县相连,西与十堰城区、西北与郧县相接,东北与河南省淅川县为邻。城区丹江口,东南距省会沿公路480公里,西距十堰城区110公里。丹江口属亚热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,由于秦岭山脉的屏障作用,加之丹江口水库的水全效益及垂直地貌的影响,构成了我市优越的山区域性小气候。基本特点是“四季分明、光照充足、热量丰富、雨热同季,无霜期长,相对湿度大”等。全市年平均气温7.7°C--16°C,>10°C的活动积温为2200°C--5100°C,无霜期180--250天,全市日照时数1950小时,年均日照率为44%,年降雨量750MM--900MM,且多集中在七、八、九三个月,年蒸发量1979.1MM。
丹江口保密协议
1.保密范围: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2.保密义务: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3.保密期限: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4.保密费用: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5.违约责任: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6.其他条款: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